大病三次报销是指中国医疗保险制度中对于一些特定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根据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的规定,大病三次报销的具体金额如下:
1. 第一次报销: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中,当年度个人账户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累计超过起付线后,医保基金会按照政策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具体比例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差异,一般在50%至70%之间。这次报销后,个人账户余额将继续累积,用于后续医疗费的支付。
2. 第二次报销:当年度个人账户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累计超过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起付线后,医保基金会将按照政策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具体比例一般在70%至85%之间。这次报销后,个人账户余额继续累积。
3. 第三次报销:当年度个人账户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累计超过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起付线后,医保基金会将按照政策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一般为85%至95%。这次报销后,个人账户余额将清零。
需要注意的是,大病三次报销的具体金额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此外,大病三次报销通常适用于一些特定的重大疾病,例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具体适用范围也需根据当地医保政策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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